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龙文区学校新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照1:1比例,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请以下考生于2014年5月21日至23日到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漳州市龙文北路漳州市第九中学综合楼9楼,即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未在复审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视为自动弃权)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月27日至29日为递补人员复审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未入编或能够证明未入编的有效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